宜****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智仁科技年产1000吨集成电路防护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智仁科技年产1000吨集成电路防护材料项目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智仁科技年产1000吨集成电路防护材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陆城街道陆逊大道219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厂房约1500平方米,建设集成电路防护材料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集成电路防护材料1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3%。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锅炉循环冷却水排水、冷凝管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UV集成电路防护材料搅拌罐废气、普通集成电路防护材料搅拌罐冷凝废气、中间罐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现场管理,确保投料粉尘、检验废气、灌装废气、危废间废气无组织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原辅材料废包装袋由废品回收机构回收处理;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废过滤网、废滤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及包装桶由厂家更换导热油时直接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请宜****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