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流县林畲镇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续建)监理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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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县林畲镇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续建)监理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招标编号为****的2024年**县林畲镇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续建)监理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现更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原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盖章后送至********公司。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现更改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营业执照盖章后送至********公司(**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三、原开标时间:2025年10 月30日15:30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开标时间:2025年10 月31日09:30标书代写

说明:

1、以上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招标文件中重复出现的,则相应按以上要求修改,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在网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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