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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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区**街道谢二村村级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迁坟及地面附着物清表)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人:****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市**区**街道谢二村迁坟及地面附着物清表主要内容包括,约74.47亩地、86座祖坟迁移及前期的集体公祭的用品,二次火化,提供骨灰盒、红白布、香蜡纸炮、牌位等,并用车辆将骨灰盒运输至采购人提供的地点,清理地面附着物,达到地平、物净。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工作人员调动、指挥、人员调整等安排。
2、对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采购单位主管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负责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提供项目开展所需服装、车辆装备、相关防护设备等。
4、负责工作人员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员工违纪问题的处理。
5、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作业工具。
6、在迁坟服务中必须做到用专业的服务水平来为迁坟家属进行服务,要对逝者负责,要让家属满意,体现出专业的服务水平,不得在服务过程中与当事家属发生任何语言与肢体的冲突。
7、对无法联系到家属的墓地,进行统计,报备招标人协商集中处理。
8、迁坟工作应做到应迁尽迁,满足村民意愿。
9、清理地面附着物应达到地平,物净。
三、费用组成
全费用含税综合单价中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还包含开挖收殓费、运尸费、火化费、骨灰盒或小棺材费、配套辅助用品费、迁移墓碑和被迁墓地无害化处理、回填、平整费及新墓地的开挖、安葬费、清理地面附着物费用、给村民祖坟迁移的补助(800元/个)及各项管理费、利润、风险、各种税金等、按政府相关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合计。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服务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和承诺; 5、参加招标活动前 1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时间:2025-10-30 00:00:00 至 2025-11-06 23:59:59
获取地点:**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线上获取
获取方式:1、在**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线上获取,2、投标单位需上传购买招标文件时开具的收据并上传后经代理机构确认方可下载招标文件,3、如有问题请与项目经办人联系。
售价: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至时间:2025-11-19 14:00:00
递交地点:**省**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递交方式:1、**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文件,2、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11-19 14:00:00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村委会
联系方式:崔民政 133****3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联系方式:林森 133****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林森
联系电话:133****1984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https://www.****.cn/#/homePortal)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在登录、使用平**,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平台供应商库。 2.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00秒到2025年11月06日23时59分59秒,线下缴费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公告媒介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平台招标采购系统上发布,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区灞****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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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