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转直接采购公示
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通信基站站址( 皋岸村等7个站点通信设备用电)使用费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用电方式:转供电,场地使用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电费按55000.00元结算(甲方提供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需要补充支付上述基站自 2020 年 10 月1 日起至2025年 10月31日双方已确认的电费金额,预估金额为 240000.00元(含税),若电费超出预估总金额,仍按实际使用度数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的结算账单为准,签订补充协议追加金额。预计电费总额约295000.00元左右。乙方在签收甲方开具发票后的一个月内向甲方账户打款。。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需要向原成交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建震,133****7228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蓝璐,153****873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