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溪街道】房屋拆除工程(原横塘小学)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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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溪街道】房屋****小学)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28】

房屋****小学)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屋****小学)(项目名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房屋****小学)(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小学

2.1.2建设规模:****小学房约1088.76平方米、水泥场地843平方米,具体详见房屋建筑物残值评估明细表。

2.1.3合同估算价:上缴残值约1.9732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小学建筑及水泥场地进行拆除,房屋面积约1088.76平方米,水泥场地约843平方米,拆除完毕后清运所有建筑垃圾。(彩钢棚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人须对施工区域做好围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0月28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30日16时0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下午13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法√竞争性发包,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 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2187。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务必与招标人确认拆除范围,具体拆除内容及现在以实际交付时的状态为准。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未踏勘的投标报价风险自己承担。踏勘联系人: 顾超 电话:0512-****9277。

9.7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8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3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9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10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9.11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碧溪街道横塘村

联系人:顾超

电话:0512-****927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黄河路22号

联系人:徐佳怡

电 话:0512-****3915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0月30日。

12.友情提示:

12.1本工程执行常新管发[2012]33号《****管委会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制度的暂行办法》文件,若有发生列入黑名单记录范围的情况,将被列入碧****开发区黑名单。列入碧溪街道、****开发区施工单位黑名单记录的单位禁止投标。

12.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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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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