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要求:
1、须为“无水硫酸钠”,非“硫酸钠”,0℃溶解度在4%左右(必须满足)。正产品,非副产品。白色结晶颗粒,硫酸钠含量≥98%,满足GB/T 6009-2014标准二类一等品要求。提供出厂报告及外包装正面图片。
2、所提供产品须匹配我司生产工艺,对各种产品适应性良好,不影响混凝土预混料相关产品综合性能;中标供应商须将产品免费送样至我厂检测,检测合格后签订采购合同,并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影响我**常生产时,我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扣除该批次货物不少于5%货款。
采购数量:
| 产品 | 品牌 | 规格参数 | 数量 | 月结吨价(元) | 备注 |
| 元明粉 | 0℃溶解度在4%左右(必须满足)。正产品,非副产品。白色结晶颗粒,硫酸钠含量≥98%,满足GB/T 6009-2014标准二类一等品要求。 | 20吨 | 收货地址:**县 | ||
| 付款方式 | 月结(货到次月底结算) | ||||
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以买方订货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省**市**县**大道77号,李先生,139****4588;接通知分批送货,具体发货以买方订货通知地点为准。
3、货交买方前的一切责任和风险概由卖方承担。
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船运、汽运等。
2、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超重所发生的费用等亦应由卖方承担,除货款外,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材料送货司机等运输及装卸人员进入厂区安全责任范围后,不按规范佩戴安全帽或违反其他安全作业要求的,发现一次扣除该批次货款500元。
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期限:卖方交货完毕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内买方根据有关验收资料向卖方出具货款结算单,卖方确认结算单后开具符合买方要求的全额合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确认无误后凭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即买方按照内部结算审核程序办理发票入库手续后30天内支付该笔货款。
2、若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导致买方税务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得抵扣或少抵扣进项税额、被税局罚款、补税、加收滞纳金等)均由卖方承担及赔偿买方损失,买方有权从应付卖方货款中扣除相应损失。若今后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自调整税率之日起本合同结算价按不含税价不变计算。
3、结算方式:****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