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5年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中坪镇新厂村、****社区、大湾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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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2025年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中坪镇新厂村、****社区、大湾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招标人为 ****,****财政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黔市财基〔2025〕5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市2025年省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坪镇新厂村、****社区、大湾村
2.2.建设内容:中坪镇新厂村、****社区、大湾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80盏。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本工程总投资约:43.2万元
2.7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09:00分至 2025年 11 月 4 日16:00,在 ****获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与上述资料一致的复印件一份(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3000元。
1、未中标的询价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询价工作结束后5日内退还(无息)。
2、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
3、参与询价的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参与询价的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1月 7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 **** 。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坪镇
电 话:182****4499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广场7号楼33楼
联 系 人: 罗家华
电 话: 158****3119
2025 年 10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