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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建设项目 |
| 批准结果信息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主动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发改局 |
| 县级 |
| 政府网站、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公共查阅点、****中心、便民服务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津发改投〔2025〕199号
关于****公司氮气回收利用项目备 案 证 明
项目已于2025年9月6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公司。
2、项目名称:****公司氮气回收利用项目。
3、建设地点:**市****社区。
4、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120平方米的钢构车间,购置ZW-59.8/80型号氮压缩机等设备,配套相关建设。
5、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额51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6、用能情况:该项目用能量低于1000吨标准煤/年,符合用能要求,请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政策。
以上信息由企业网上告知,信息真实性由该企业负责;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
根据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
(联系人:徐仁龙 136****4998)
****改革局
(****)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