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黎自然资挂告字[2025]1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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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一码):522********026 宗地总面积:8924.57平方米 宗地坐落:**县****管理局旁(**县**E-13-03-1号宗地)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20.0 绿化率(%):35.0≤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80.0
主要用途: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 89.25平方米 十五级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8835.32平方米 十五级
区位: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估价报告备案号:****324BB0194 保证金:673.0万元
起始价:1346.0万元 加价幅度:2.0万元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28日15时00分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1.根据《黔东南州**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幼儿园,办学规模上限按国家或省当时实施的政策执行;未达到配套****幼儿园配套设****幼儿园3万元/****幼儿园学位费计算标准:居住区住****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每户(套)住宅按3.5人进行测算,幼儿园适龄人口学位与居住区人口按45‰比例测算,幼儿园学位费按《黔东南州**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个3万元计算,竞得人应缴纳学位费=住宅户(套)数*3.5*45‰*3万元)。缴纳时间:从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之日起一个月内交清。 2.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和成交价都不包括场地平整费用,挂牌成交后场地平整工程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落实。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26日 到 ****交易中心(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到****交易中心(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23时59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1月28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交易中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2********026号地块: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黔东南州**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幼儿园,办学规模上限按国家或省当时实施的政策执行;未达到配套****幼儿园配套设****幼儿园3万元/****幼儿园学位费计算标准:居住区住****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确定,每户(套)住宅按3.5人进行测算,幼儿园适龄人口学位与居住区人口按45‰比例测算,幼儿园学位费按《黔东南州**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每个3万元计算,竞得人应缴纳学位费=住宅户(套)数*3.5*45‰*3万元)。缴纳时间:从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之日起一个月内交清。 2.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和成交价都不包括场地平整费用,挂牌成交后场地平整工程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落实。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联 系 人:王海清、姜锦灿

联系电话:0855-****615、151****1195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帐号:050********1234567

****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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