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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配料系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咨询服务 |
第一章 询比价采购公告
****拟对智能配料系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咨询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项目概述:目前公司通过智能配料系统项目建设:一期建成一条配料量 3T/8H、称量误差小于0.1%的智能配料验证线,实现配料过程自动化、工序间信息贯通、配料状态远程监控、存储配料过程数据和信息。一期建设内容及规模:
智能配料系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购1套配料SCADA系统(软件)和20台(套)设备。
(1)新购1套配料SCADA系统:建立基于原料批次质量、配料工艺、尾料等信息的配比算法,提高配料精度。实现配料工艺管理、配料任务下发及执行、备料管理、料仓管理、粉料信息管理、二维码管理、配料过程监控等功能。
(2)新购20台(套)设备,其中:上料机器人1套,上料系统3套,称量系统3套,小料缓存仓1套,集料小车1套,混料系统2套,平台复核秤2套,除尘系统5套,分布式控制系统1套、上位计算机1套。
(3)本期智能配料系统共建设4仓位,规划一条13仓位、配料能力8T/8H的智能配料系统,预留设备空间和SCADA系统接口。
建设地点在****A03厂房原磷酸盐手工配料房对应的2、3、4三层。建设周期为7个月。
通过二期项目建设:(1)在智能配料系统一期配料功能验证线的基础上,增加9个仓位、2台混料机,扩容成一条13个仓位、4台混料机的智能配料系统;(2)配料能力提升到 8T/8H、称量误差小于0.1%,解决配料能力不足和为多品种光学玻璃配料问题;(3)与原SCADA系统集成,实现配料过程自动化、工序间信息贯通、配料状态远程监控、存储配料过程数据和信息。
二期建设内容及规模:
智能配料系统扩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购37套设备,并与已建配料功能验证线的SCADA系统和设备集成,组成1条13仓位智能配料系统。
37套设备:上料机器人3套,上料系统9套,称量系统9套,混料系统2套,除尘系统11套,平台复核称2套,控制系统(就地部分)1套。
建设地点在****A03厂房配料功能验证线对应的2、3、4三层。建设周期为9个月。现询比采购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咨询服务。
1.项目编号:(2025)****
2.采购项目名称:智能配料系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咨询服务
3.交货地点:**市**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经安全评审通过的智能配料系统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中的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为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和无生产经营场所的 三无 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电力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甲级资质;
三、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询比采购文件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https://www.cse-ssc.com/)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1)本项目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询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https://www.cse-ssc.com/)上;电子标服务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标书代写
联系人:李享 电话:****6106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南方数字供应链平台(https://www.cse-ssc.com/)发布。
六、质疑和投诉
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的质疑需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得超出询比文件、询比过程、询比结果的范围。
1.2询比采购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按收到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之日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按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计算。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按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止计算。
1.3质疑函应当但不限于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
(2)被质疑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1.4采购人需签收书面的质疑函,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业务部门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业务部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应该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2投诉书应当但不限于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
(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3投诉的处理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诉处理部门为****发展改革部,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28-****610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驿区成龙大道三段359号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77****2131 2025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