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技术成果空间集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技术成果空间集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技术成果空间集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技术成果空间集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技术成果空****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局关于中、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6)《****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7)《****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3) 3号);(15****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项目技术成果空间集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标书代写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时间)
途径:【**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电子标服务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省◆**市)》同时发布;
2、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锁);
3、各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http://ggz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4、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
5、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http://ggz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磋商单位操作手册》和《**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电脑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磋商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8、供应商未完成网上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400-****-9888、029-****1267、029-****1266。
名称:****
地址:****中心
联系方式:0917-****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中心603室
联系方式:0917-****44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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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