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拟审批公示)年产4万吨石灰石粉项目

审批
吉林-吉林-吉林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经开区拟审批公示)年产4万吨石灰石粉项目
时间: 2025-10-28 15:01
****环境局经开分局关于年产4万吨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8日我局拟对年产4万吨石灰石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0403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万吨石灰石粉项目

****开发区

****

******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4万吨石灰石粉生产线、一个占地面积约3000m2的原料堆场、容积为100m2的成品罐2座,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1.废气治理。土建施工时适当喷水降尘;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建筑材料要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抑尘处理。运输车辆采取密封或覆盖措施并配置防洒落装置。

2.废水治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选取低噪声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进行高噪声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车辆鸣笛等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

4.固废治理。建筑垃圾集中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治理。

破碎粉尘经破碎机下料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粉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治理。

原料堆场粉尘采取苫盖及洒水降尘的措施;投料过程在厂房内进行,装载机不运输时门窗需关闭,同时在投料口设置喷雾降尘措施;破碎未收集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自然沉降加吸尘器收集的措施;成品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控制车速、避免大风天装卸等措施降尘。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

2.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堆场、道路及厂房均需进行地面硬化。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购低噪声设备、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采用基础减振措施;厂房窗户应合理安排开关时间;规范厂内车辆行驶路线,低速行驶,严禁鸣笛,合理控制车辆运输。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落地尘用吸尘器吸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 统一处置,不在厂内储存。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严格防火,设备维修保养更换机油过程中严禁烟火等高温热源出现; 对设备维修区域进行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七)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