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定于2025年11月6日9:00在点拍网(http://www.****.com)举行网络拍卖会,公开拍卖**市**区******社2处水产养殖大棚(整体拍卖),大棚位于204国道东约500米,紧靠廒头盐场,养殖区道路宽敞,交通便利,于2023年9月建成(砖混结构),水产养殖设施用地,手续齐全,详见整体拍卖清单。
| 序号 |
拍卖标的 |
占地面积约(㎡) |
总建筑面积约(㎡) |
总养殖水体约(㎡) |
大棚总建筑面积约(㎡) |
单棚建筑面积约(㎡) |
单棚养殖水体约(㎡) |
土地使用性质 |
配套设施 |
起拍价(元/㎡) |
竞买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市**区******社2处水产养殖大棚(从西往东第1、2个大棚) |
2957.1 |
2878.1 |
2016 |
2415.84 |
1207.92 |
1008(6米*6米*28个) |
水产养殖设施用地,手续齐全。 |
看护房 、拌料房、机房、250kva变压器1台、水井6眼、水泵6台、增氧机3台、水电齐全(自来水)配套污水处理池并已安装污水处理设备。 |
662.30 |
500000 |
拍卖成交款按2415.84㎡结算,土地租赁费每三年按市场价格调整,土地租赁费按占地面积2957.1㎡收取,土地租赁费收费标准:1800元/亩/第一年。 |
三、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第一年土地租赁费及拍卖佣金,与**市**区******社签订《养殖大棚买卖合同》、与**市**区涛雒镇****经济**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本次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只负责提供拍卖成交款、土地租赁费收据。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必****政府部门的要求。
4、竞买人请在报名前自行向**市**区******社、**市**区涛雒镇****经济**社咨询具体事宜。
五、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100****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810********1007047),并于2025年11月5日16:00前****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186****0829 139****2059
联系地址:**市**路29号国安苑小区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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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