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综合管理****公司:
《**区新合渔光一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项目(项目代码:****),项目拟建地位于**市**区桥圩镇姚平村、**村、**村,八塘街道山泉村,利用“****市**区新合智慧渔业产业园项目(一期)”的牛蛙养殖池上搭建光伏发电板,采用“板上发电、板下养蛙”模式。项目建设内容为**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50MW,直流侧设计装机容量84MWp,采用615Wp单晶硅光伏组件以及相关配套电气设备装机;升压站地块主要建设220kV升压站及5MW/10MWh储能系统。满负荷小时利用数1338h,运行期年平均发电量83950MW●h。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为5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33%。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已获得贵****改革局的备案证明以及列入《****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新能源回收指标再分配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能新能〔2024〕595号)中的建设项目,并经******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同意项目选址,符合《**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材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和物料加湿,出入工地的车辆须进行清洗,材料堆放采取遮蔽挡风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清扫尘土。土方、弃渣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回填。2.在邻近**屯、**屯散户的区域施工时,加强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在经过村庄时要求减速慢行等措施。3.集电线路施工避免大风天气,开挖后尽快埋线,及时覆土,未能立即覆土时,临时堆放的土方须进行遮盖。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对可收集的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临时施肥,不排入地表水体。2.升压站综合楼的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1.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政府指定地点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2.运营期废太阳能光伏板、废磷酸铁锂蓄电池集中堆放于升压站备品备件库内的一般固废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高噪声施工设施分散安排施工,禁止在中午(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2.运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场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植被、动物保护措施,采取工程防护与绿化结合防止水土流失等。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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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7日 |
| 标 题:****关于**区新合渔光一体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环审〔2025〕16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