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时间 | 2025-10-28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2025-10-28 15:22
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政策依据:《**市“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济残联字〔2022〕17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通知》(济残联函〔2024〕14号)
1.实施对象:本市户籍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持证残疾人,且所住房屋具备改造条件的家庭。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各级残联直接联系帮扶及一户多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未进行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无障碍改造。
2.实施流程: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县、乡残联(社发局)或通过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府网站—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救助—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爱**APP—服务—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线上提出申请,无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社区(村)委会代为申请。县、乡残联组织人员入户评估,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承接单位并组织实施。
3.改造内容: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实际需要及本人意愿等,在残疾人家庭的入户门(含)及以内范围进行改造,着重解决残疾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浴难三个方面问题。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住宅门口建设无障碍坡道,房间内实现无障碍通行;卫生间安装坐便器、抓杆、扶手,卫生间门便于轮椅通行;浴室加装浴凳,浴室门便于轮椅通行;卧室沿墙及床头安装扶手;改造低位灶台、低位洗漱台;配备轮椅、拐杖、助行器等移动、生活、学习辅助用具。
(2)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备闪光开水壶和振动闪光闹钟等无障碍生活用品。
(3)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楼梯口、门口铺设盲道系统或提示盲道;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电脑读屏软件、煤气泄露报警装置;配置盲杖、智能听书机、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电饭煲、电磁炉等无障碍生活用品。
(4)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
4.负责部室
****残联组织联络维权部
5. 乡镇残联负责整理材料、家庭无障碍改造实行等内容
6. 咨询电话:县残联 0537-****227 ****残联:0537-****366 159****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