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经济开发区(含香隅镇)单元详细规划编制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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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含香隅镇)单元详细规划编制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商务分

40分

供应商

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编制单元详细规划类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类)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4分,最高得8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0-8

项目负责人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编制单元详细规划类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类)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3分,最高得6分。

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0-6

人员配备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满分5分。

2.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具有土地利用与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满分5分。

3.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城市(乡)规划类、土地工程类、市政设计类、景观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类提供一人得 3 分,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类提供一人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 16 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上述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专业重复或同一人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标书代写

0-26

更正为

商务分

40分

供应商

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编制单元详细规划类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类)服务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4分,最高得8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0-8

体系认证

1、供应商具有经****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0-6

人员配备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满分5分。

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满分5分。

3.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城市(乡)规划类、土地工程类、市政设计类、景观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类提供一人得3分,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类提供一人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6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上述人员为本单位员工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专业重复或同一人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标书代写

0-26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调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5日9点00分(**时间)。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4日17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现已重新上传更正后的PDF版磋商文件及软件版磋商文件,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G530与香苑大道交叉路口往东约160米

联系方式:191****6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尧渡镇红森商业2035室

联系方式:138****2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学才

电 话:138****2822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2.软件版磋商文件

3.PDF版磋商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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