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洪江市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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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市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4:57

**市2023年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剩余210余亩建设面积,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实施主体进****基地建设。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市内遴选1-2家农业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示范实施主体,开展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

(二)基础条件

1.示范作物以柑橘、桃、梨等水果为主,具有一定产业集中优势。

2.****基地建设面积不低于100亩,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就近有稳定三相四线电源和灌溉水源。****基地用地现状为非耕地。

3.申报实施主体要求具有合规的土地流转、托管合同,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贷款、土地流转费用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农作物种植技术力量;对水肥一体化技术认知高,具有示范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4.申报实施主体证明材料:包括实施主体法人证照资料、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土地流转合同、承诺书、拟建项目地址示意图和经纬水印照片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告知遴选条件、时间、受理部门和申报材料要求。

2、自主申报。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评审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和建设地点现场踏勘,择优遴选。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报****党组会议审定公示。

三、奖补方法

实施主体按照建设内容要求,完成基地水肥一体化示范建设后,申请项目验收。市级验收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不高于总投资金额的30%(以结算报告为准)。享受本次水肥一体化设施补贴的实施主体不再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购置补贴及其他设施农业财政补贴项目。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月7日。

2、报送地址:**农****工作室,联系人:舒服,联系电话:137****5156。

附件:1.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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