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宁夏-中卫-海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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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0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 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140 传真:0955-****140

通讯地址:****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卫生健康局《****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5〕25号

2025年10月28日

2

关于源单新材料科技****公司《**岩纤维增强大口径市政****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5〕26号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卫生健康局《****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5〕25号;

2、关于源单新材料科技****公司《**岩纤维增强大口径市政****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5〕26号。



****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卫生健康局《****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5〕25号.doc
附件: 2、关于源单新材料科技****公司《**岩纤维增强大口径市政****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5〕26号.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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