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1 |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000.00元 | **** | **市**区**湾科技生态园10A栋29楼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电子护照维保项目 | 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局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其余详见本项目协商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2.维修保养主要为上门现场服务,但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可通过电话的形式提供部分技术咨询。其余详见本项目协商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新中标单位正式服务的期间。 | 3.在日常工作中当设备遇有故障,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服务电话后,应合理迅速派遣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提供免费上门检修服务。其余详见本项目协商文件及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定,韩志诚,张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标准下浮30%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45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经评审专家组讨论,形成谈判提纲,与供应商进行了谈判,投标人对本项目做出了相应承诺。综上,根据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1.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地址:**市**区**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邮编:200086)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部于2010年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电子护照签发关键设备采购工作的通知》(公境技[2010]2764号),通知明确了****为电子护照制证设备供应商及设备维护商。同时,**部在电子护照制证设备采购招标时一并采购了打印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各地参照通知要求从设备供应商处购买电子护照制证设备、耗材及维修保养服务。
为了保证电子护照签发质量,按**部上述通知要求我单位向上述供应商采购了电子护照制造设备。现为保障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制证需求,我单位需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设备维保服务。
综上考虑,本项目选择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主管)
地 址:无
联系方式:021-****1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联系方式:021-****9798*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莹
电 话:021-****9798*105
采购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