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万吨先进高分子材料及1GW高轻质光伏组件(含配套复合材料)建设项目 | **市寿昌镇卜家蓬村 | **** | ******公司 | 本项目总用地107亩,**建筑面积94560平方米,总投资6亿,内容包括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宿舍楼、门卫。项目建成投产后包含:1.先进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包含①年产能3万吨先进高分子改性材料粒子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②年产能3万吨先进高分子材料片材及复材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2.高效轻质光伏组件建设项目,包含①年产能1000万平方米低碳、环保特殊功能复合材料;②年产1GW 高效轻质光伏组件。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废气:项目改性粒子和低碳、环保复合材料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高分子复材工艺废气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少量焊接组装废气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水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噪声:优先采购低噪声型设备,合理车间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厂区中央;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和减振设施;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利用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处置;一把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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