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打造“幸福之城”十五五规划专项研究方案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中心2012室
中标金额:494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区打造“幸福之城”十五五规划专项研究方案 服务范围:立足**区实际,结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编制《**区打造“幸福之城”十五五专项研究》方案,包含概念与基本现状、成效与短板、经验与启示、路径与建设思路、对策建议等内容。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服务时间: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研究方案初稿编制,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服务标准: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最终成果包括纸质文档和相对应的电子版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 伍云飞 叶敬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服务费参考标准,(1)若中标价在 100万元以内,招标代理费为中标价的 1.2%;(2)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区项目咨询服务及各类规划方案编制;2.****政府性投资文本编制类咨询服务;3.****政府性投资文本编制类咨询服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疑和投诉的联系人:强文花 联系方式:153****7575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长**路83****管委会6楼
联系方式:0553-****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磊宇大楼6楼办公区
联系方式:153****7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花
电话:15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