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市肿瘤医院DSA及ERCP射线装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10月28日)

审批
浙江-台州-温岭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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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DSA及ERCP射线装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10月28日)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DSA及ERCP射线装置建设项目

**省**市**市**镇新区振新路50号****

********医院)

医院拟在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层放射科建设1间DSA手术室,配套建设控制室、设备间、打包/污物间、库房等功能用房,手术室内安装使用1台DSA装置,设备为新购,型号待定,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25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规划年最大手术量约500台,拟在门诊医****中心建设1间ERCP机房,配套建设控制室、打包/污物间、库房等功能用房,安装使用1台ERCP装置,设备为新购,型号待定,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ERCP装置规划年最大手术量约500台。

①严格按照本次报批核技术利用项目类型和范围进行建设,后续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得突破本次预测评价采用的参数,若发生变动,将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②严格按照本报告的屏蔽设计方案、辐射安全措施、辐射安全设施及装置、“三废”治理装置及措施等辐射环保内容进行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运行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HJ1326-2023)的相关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③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人员防护用具的使用。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进行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建立保管辐射工作人员档案。

④制定完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各项制度。按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和上报辐射事故。

⑤严格执行辐射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⑥本项目环评审批后,及时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本项目DSA手术室、ERCP机房四侧墙体均采用实心砖墙+辐射防护涂料进行屏蔽,顶棚及地坪使用混凝土+辐射防护涂料进行屏蔽,各射线装置机房设有铅防护门窗,各屏蔽物的铅当量厚度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各机房控制室拟张贴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机房门外拟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拟设警示语句,机房内均设有急停按钮、门-灯联锁等安全设施。

各机房应配置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其配置均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6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