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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财政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文件)要求,****中心对拟给予稳岗返还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服务中心反映。具体公示企业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0313-****004
**市**区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第六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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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