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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按程序采购,拟设****省**县龙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由**兴地矿****公司承担,该公司近期提交了《**省**县龙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兴地矿评报字[2025]第095号)。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省**县龙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范围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储量(探明+推断)516.80万吨,其中:探明**量218.20万吨,推断**量298.60万吨;评估利用的**储量516.80万吨;设计损失量为9.60万吨;开采回采率9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481.84万吨;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10.64年,其中基建期1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9.64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原矿;产品坑口不含税销售价格34.57元/吨;固定资产投资含税1176.00万元;矿石单位总成本费用26.78元/吨;矿石单位经营成本23.61元/吨;折现率为8%。
评估结果:**省**县龙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保有**量516.80万吨)出让收益评估值为人民币667.10万元,大写:陆佰陆拾柒万壹仟元整,单位保有**储量评估值1.29元/吨.矿石。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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