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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10-28 |
| 名称: | ****关于划定2026年度**县县管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
| 主题词: | |||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供水、水工程和航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厅关于实施〈**省采砂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水利厅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涉采砂特定活动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河道河砂蕴藏、水情、水环境、工程安全等情况,现将2026年度**县县管主要河道(集雨面积50km2以上河流)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河砂可采计划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
2026年度**县县管主要河道无规划河砂可采区。
二、主要河流河砂禁采区
以下河流均划定为2026年度河砂禁采区。
1.****水库至东水镇水心洲**,河长约106.0公里);
2.****水库大坝至**桥,河长约26.6公里);
3.优胜河(优胜镇****水库,河长约13.0公里);
4.长塘河(****水库大坝,河长约20.0公里);
5.**河(大坝镇狭颈至****,河长约32.0公里);
6.彭寨河(寨下围至****,河长约12.0公里);
7.**水(水马岗至河腾湾**,河长约65.0公里);
8.礼士河(高排**口至黄**,河长约16.4公里);
9.郎伦河(塘唇至郎伦**,河长约15.8公里);
10.坪溪河(大坑口至九宫庙,河长约7.8公里);
11.曲潭河(李田至曲潭**,河长约3.0公里)。
三、河砂开采计划
2026年度我县县管主要河道暂未有列入河砂开采计划河段。
四、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疏浚清淤作业
如因河流综合治理等具有清障疏浚需求的,不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但应当按照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依法批准方案规定的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范围内进行作业,所采河砂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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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