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双**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服务中心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政采磋商(2025)0116号 | 主要****服务中心和配套基础设施两部分,建筑整体 以本土乡村建筑风格建设,****中心一层,夹层外带观景 露台,项目占地面积约3.98亩,建筑面积约389平方米,主要功能 为游客接待、问询指导、乡村文化展示,公共卫生间、生态智能化 停车场、沿河景观及公共活动场地 | **** | ****开发区**东路369号A-3幢1单元1-1209号 | ****000 | 元 |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双**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建****服务中心及周边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张春锋 | 豫241****2006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红杰、魏柯、马洪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227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首阳大厦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9-****2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
地址:**市开元大道与长**街交叉口863创智广场2栋4楼41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95****2609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