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县“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编制工作,现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省、**市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县“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715037N)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自行组织
项目拦标价: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元整(¥143,000.00),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工作内容
中标单位需完成以下全部工作内容:
1.现状调研与分析:通过统计数据、问卷调查等定量方法与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包含必要的大数据分析等定性方法,全面梳理**县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存在问题等,最终形成《**县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分析报告》,为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
2.规划文本编制:结合国家、**省“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立足**县教育发展现状、存在的困难问题及面临的机遇挑战,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分学段及领域主要任务、重点改革任务及保障措施,编制形成《**县“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含文本及编制说明)。
3.论证与听证:组织教育领域专家、县级相关部门代表参与专家论证会,****学校代表、家长代表等群体开展公众听证,对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完善,形成论证意见及修改记录。
三、投标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高等院校、规划设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设计单位、各类智库等),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不接受自然人(个人)申报。
2.熟悉国家及地方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具备教育类专项规划编制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需提供团队人员专业背景、职称证明等佐证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的资格,如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领域),具备5年以上规划编制从业经验,且能全程主导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现场汇报研究成果。挂名或未实际参与研究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
4.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县级及教育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或成果采纳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投标材料要求
响应单位需按以下内容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伍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密封后提交:
1.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与业绩证明:机构简介(含组织架构、主营业务、教育类规划编制经验等)、同类项目经验证明(近五年县级及以上教育类规划编制案例的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成果采纳文件复印件)、团队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从业经验证明。
3.初步工作方案:包含调研计划(时间节点、覆盖范围、方法说明)、规划框架设计(章节结构、核心内容概要)、进度安排(明确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需与采购需求中的时间节点匹配)。
4.报价文件: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函需明确金额大写及小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特别说明:响应文件须密封于文件袋中,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7:00前(以材料签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密封后通过邮政EMS或现场提交至**省**市**县**大道144号****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851-****1123)。
六、竞争性谈判流程
1.谈判时间:2025年11月8日10:00(**时间)。
2.谈判地点:****二楼会议室。
3.要求:
(1)响应单位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会,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
(2)谈判流程: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陈述初步工作方案(限时10分钟)→招标单位提问并评审(技术、商务、价格综合评分)→确定成交候选人。
(3)评审原则:****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方案合理性、团队能力、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估,按价格低服务优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成交公告与合同签订
谈判结果将于2025年11月8日24:00****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八、规划成果提交要求
中标单位需按以下时间节点提交成果(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1份):
规划初稿:2025年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合同约定);
规划送审稿:2025年12月15日前(具体时间由合同约定);
规划最终定稿:2026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由合同约定)。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若发现违规行为,将报有关部门处理。
2.招标单位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供应单位可自行联系招标单位联系人(彭老师,0851-****1123)预约实地调研。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质疑与投诉按法定程序办理(质疑联系电话:085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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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