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监管平台设施设备使用项目**招商比选公告
受****委托,********开发区监管平台设施设备使用项目**招商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监管平台设施设备使用项目**招商。
2、地 点:**省**市
3、比选内容:****开发区监管平台现有的设施设备,投放600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技术强制标准的共享电单车,并自负盈亏运营该项目。
4、最低报价:72000元/年/600部。
5、期 限:5年。
6、合同形式:支付固定设施使用费并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二、比选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共享自行车服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刑事责任,且前一年内无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受处罚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行为;
4、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比选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高价中选方式。资格、商务审查均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报价最高者为中选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通过**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下载比选文件,100元/份;
(2)线下获取: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1梯4楼)购买比选文件,100元/份。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4日09:30(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2、比选地点:****开标室(**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1幢1梯4楼)。标书代写
3、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该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比选文件凭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各一份到场签到;未出示以上资料视为自愿放弃比选资格。标书代写
4、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六、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比选保证金:无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市芗****大道1009****停车场内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6-****515
比选代理单位:****
地址:******广场一栋一梯4楼
联系人:小何
联系电话:0596-****801
2025年10月28日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