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服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螺阳镇迎宾中路40号1幢
成交金额:405元(夏季校服80元/套、秋季校服110元/套、冬季校服215元/套)
四、评委名单:马静、黄超、佘静芬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园路48****花园小区对面)、**市诚信大厦9楼904、905室,联系电话:0563-****311、0563-****43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63-****311
地 址:**省**市****园路48****花园小区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563-****439
地 址:**市诚信大厦9楼904、9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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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