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心规划及一期设计
项目编号:****
采购人:****
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式:150****554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7-20层,联系方式:151****1948。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00
第一成交候选人:****
地址:**市**区**大道万泉路****世纪城临滨苑A幢2108室
报价:人民币壹拾万伍仟元整(105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报价: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1178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开发区****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路7号5楼
报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123800.00元)
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3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座1802室,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151****1948。
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