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钒钛**综合利用项目已由 ****开发区****服务局 以 朝柳开备字【2023】26号 备案。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02.47亩,总建筑面积290838.78方米。建设高钛渣冶炼原料及培烧车间、高钛渣冶炼车间、高钛渣精整间、磨球制造车间等建筑。附属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场地平整、绿化工程、地面硬化、给水管网、加压泵站等。购置高钛渣电炉、隧道窑、烘干窑、回转窑、熔化炉、制片机、离心甩干机等设备。项目年处理钒钛铁精矿粉70万吨,钛铁精矿粉10万吨,年产钒电解液3万立方米、五氧化二钒1500吨、超低磷低硫低钒合金31万吨、金红石9.5万吨、高钛渣5万吨、铸钢件8万吨。项目工艺:1、钒钛磁铁精矿通过隧道窑短流程还原分离钒、钛、超低磷硫低钒合金;2、还原后的钒钛渣通过钠化、氧化工艺得到钒溶液,通过萃取得到五氧化二钒和钒电解液的产品;3、提钒后的富钛料经过深加工后,产出含钛量纯度大于等于百分之90人造金红石;4、还原后的超低磷硫低钒合金部分进入铸造流程,部分作为铸造原材料销售;5、钛铁精矿粉经过高钛渣电炉提纯后,产出含钛量大于等于纯度百分之89高钛渣。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1007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11月28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8年08月31日 ;
标段名称:****钒钛**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编号:****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建筑工程]等内容。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244030.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 ﹒ 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
(4)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EPC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无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旦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4、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相应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标书代写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
领取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适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
注: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163.com并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 09:30标书代写
5.2 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
邮编:122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8****160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陵东街67巷8号312房间
邮编:110033
联系人:于秋萍
电话:130****231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