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郭河镇2025年福三路升级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县郭河镇2025年福三路升级改造项目有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主要人员更改为25分,业绩更改为5分,其它不变。标书代写
具体见下表: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10分,本小项满分20分。 备注:①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3.5.5 项规定。②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公**梁、交通土建、交通运输等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5分,本项最高可得 5 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 业绩 |
5分 |
投标人业绩 |
5分 |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本项满分5分。 备注:1、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3.5.3 项规定。 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
特此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联合):****
****政府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北路288号
**省**市**县郭河镇二龙街道2号
邮编:231500
电话:0551-****01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8****2085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