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10月28日按照《**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税务局第一****分局中州中路办公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及机组电气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名称:****稽查局****分局中州中路办公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及机组电气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税务局第一****分局中州中路办公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及机组电气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办公楼中央空调冷却塔及机组电气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以及与货物有关的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五、成交情况
一标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
2.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火炬大厦一楼**1-051号
3.成交金额:398900.00元
二标包:
1.成交供应商名称:****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远大三路6号远**
3.成交金额:125000.00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质保期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
质保期:1年
七、评审小组成员:安志远、赵亮、朱志远(采购人代表)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一标包:6781元;二标包:30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总局****税务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新区王城大道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2室。
2、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市**区涧东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朱先生 0379-****7502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新区王城大道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1-1919室
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 0379-****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