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馆北广场户外篷房等相关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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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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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北广场户外篷房等相关伴随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场户外篷房等相关伴随服务。

2、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广场户外篷房等相关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大型电动推拉篷房、人字顶篷房、预埋件、电缆等采购及安装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规模:本项目造价约65.2万元。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篷房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整的业绩合同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密封递交现场核验),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集团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潜在投标人请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至****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标书代写

2.领取地点:****(地址:**市城南新区**街道中南世纪城1期2号楼10楼,联系号码:180****9301)。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0****930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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