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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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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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对**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组织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条件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能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质量检测

2.项目编号:****

3.服务地点:****

4.采购内容:

本次检测内容包含:1.雾森系统:本次在324省道建设雾森系统,设计建设11套雾森抑尘主机系统,雾森系统立杆共110根。2.喷淋系统:G309与324连接线建设喷淋系统,设计建设3套喷淋抑尘主机系统,喷淋系统立杆10根。中华西街往西至**线往北至309连接线道路建设10套喷淋抑尘主机系统。喷淋系统立杆36根。3.配套工程:S324省道、309与324连接线及中华西街往西至**线往北至309连接线道路敷设给水管道、**蓄水池、敷设电力管道、**箱变、**喷雾箱、**排水沟。4.其他工程。

检测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要求。

5.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6.服务标准:须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合格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询比采购。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7.具有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承揽过同类型项目业绩一项(以合同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领取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1)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企业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

(7)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8)具有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承揽过同类型项目业绩一项(以合同为准);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时间:请于2025年10月28日18点00分起至2025年10月31日18点00分(**时间)。

3.地点:****(**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八楼809)。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四、递交响应文件和询比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靳新

联系电话:0355-****306

采购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5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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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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