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炼铁厂淤泥接收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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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

发布时间:2025-10-27

截止时间:2025-11-18标书代写

****炼铁厂淤泥接收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炼铁厂淤泥接收系统****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炼铁厂淤泥接收系统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1)拆除原料场东北角设计范围内的围墙,消防管道及生产水管道进行移位架空铺设,进口处电缆桥架重新改道布置。

(2)在原料场东北角**一座污泥接收坑,**接收坑(约20m×19.5m,深2.0m)。

(3)拆除原料场部分(设计范围内)彩钢瓦及底部料墙,采用彩钢瓦对**的污泥接收坑进行全封闭,封闭后与原料场连接为整体。进口处设置堆积门。**厂房尺寸为30m×10.45m,厂房内净高10m。

(4)接收坑用乙烯基脂玻璃钢进行抗渗处理。

(5)配套一条物料运输皮带(长度约20m),由混4转运站连接至污泥接收坑。对以上内容开展设计。详见《炼铁厂淤泥接收系统项目工程总承包技术附件》。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能力要求:中标单位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牵头,也可以由施工单位牵头。同时需满足下列要求:a、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b、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d、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e、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对联合体任何一个成员在本项目中的行为,责任和义务均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

(6)人员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负责人: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20时00分2025年11月18日08时45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标书代写2025年11月18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标书代写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电子标服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地址:

**省**市****一村

地址:

**省**市****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朱曾龙

联系人:

曹海潮

电话:

135****1889

电话:

0812-****973

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其它要求或评标(评审)特别规定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3)本项目若设有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应于合同签****公司项目经理,以便尽快办理保证金退还。

(4)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5)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除外),除最低价投标价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

(6)《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为必传项,由投标人上传。没有上传或者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否决投标。

(7) 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采购)要求),视为无偏离。

(8)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9)建议本项目投标人(申请人)自开标(开启)时起至少5小时内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并安排专人处理可能的澄清回复等事宜。

(10)本项目招标人****集团****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4
2025-11-21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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