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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广******厅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县岜暮乡龙拥宝源方解石场(下大明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县岜暮乡龙拥宝源方解石场(下大明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县岜暮乡龙拥宝源方解石场位于**县城180°方位,平距约15km的下大明屯及龙拥屯一带山坡上,**行政区隶属****县岜暮乡管辖。
二、具体公示内容
《**县岜暮乡龙拥宝源方解石场(下大明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地点
****官方网站(http://zrzyj.****.cn//)。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传真或送达****矿产**保护监督科,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二楼矿产**保护监督科),邮编546300,联系人:李国恩,联系电话:0778-****235,电子邮箱:gt****235@hechi.****.cn。
附件: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2.**县岜暮乡龙拥宝源方解石场(下大明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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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