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政府 |
| 地址:**省**县中港东路华润苏果写字楼12楼、**省**县郎步街道郎步路6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涛城镇白茅岭S202省道东侧5号楼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襄河镇**路688****商贸城4幢611室 | |
| 投标报价:****3718.03元 | |
| 工期:2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6.32分 | |
| 项目负责人:涂立春 |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990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市乡村**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市冶山镇高巷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市高标准农田十二标段); | |
| 企业业绩:(1)**市乡村**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市冶山镇高巷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市高标准农田十二标段);(2)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标段、12标段、13标段)(12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乡村**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市冶山镇高巷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市高标准农田十二标段);(2)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标段、12标段、13标段)(12标段);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武候区武科东四路18****中心1栋2单元704号 | |
| 投标报价:****8775.29元 | |
| 工期:2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6.18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玉梅 |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川251********1494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县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 企业业绩:(1)**市**区2023年****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2)**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区2023年****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2)**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鑫汇水利****公司 |
| 地址:**省**市**县胜利南路81号 | |
| 投标报价:****2003.32元 | |
| 工期:20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5.87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宏斌 |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7101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2022年**县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企业业绩:(1)2022年**县刘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022年**县湖沟镇杨圩村等3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标段);(2)2024年**县濠城镇董艾等4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形式评审标准中签字盖章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安****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响应式评审标准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31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夏先生、茹先生,联系电话:0563-****096、0563-****907,招标代理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52****296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