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一包):
| **** | **市**区国定路323号602-37室 | 178,500.00元 |
合同包2(****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二包):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省**市任****广场B座1210室 | 173,000.00元 |
合同包3(****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三包):
| **华鼎****公司 | **市**区车公庄西路19****印刷厂68号楼一层A-2区域 | 212,500.00元 |
合同包4(****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四包):
| ******公司 | 湖****书院路9****广场B3栋 | 278,000.00元 |
合同包5(****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五包):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省**市**区乌龙街道渔园星浦小区12栋2单元1002室 | 220,000.00元 |
合同包1(****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类(****)
| 1-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一包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一年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178,500.00 |
合同包2(****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二包):
服务类****事务所有限公司)
| 2-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二包 | 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管理、综合事务管理、建设发展资金、****中心口岸建设项目、海罗小学改扩建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投资促进事务、2024年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项目、****学校配备同步课堂视频直播设备项目、公益托管服务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一年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173,000.00 |
合同包3(****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三包):
服务类(**华鼎****公司)
| 3-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三包 | 根据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包括以下内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评价、绩效标准体系、管理培训、课题研究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 供应商提供的绩效评价服务质量必须满足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服务质量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必须予以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一年 | 提供各项质量及服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 212,500.00 |
合同包4(****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四包):
服务类(******公司)
| 4-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四包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四包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1年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78,000.00 |
合同包5(****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五包):
服务类****事务所(普通合伙))
| 5-1 | 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五包 | ****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五包 | 提供的绩效评价服务质量满足财政部《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 一年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220,000.00 |
俞立娟、范珍(采购人代表)、苏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物价局文件(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8300.00元(含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一包):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二包):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3(****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三包):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4(****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四包):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5(****2025年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第五包): 0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1.(1)如为采购人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招标采购全流程,平台服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按代理机构项目总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和售标费)的10%收取平台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再支付平台服务费)。(2)如为采购人自行发布的全流程项目,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成交人须向平台运营商**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使用转账方式向****公司交纳本项目的平台服务费,项目金额25万元及以下按照固定金额1500元收费;项目金额25万元至50万元按照固定金额3000元收费,项目金额50万元至2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收费;项目金额200万元至3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9%收费;项目金额300万元至400万元按照项目中标金额0.8%收费,详见**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syzdprocurement.com)门户界面通知公告栏。转账后请将付款凭证截图上传至中标通知书处,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查看到中标通知书内容。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有串通、贿赂行为的必须按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人及平台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平台方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
4.**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公司
账号:101********0027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阳光支行
5.平台联系电话:136****6222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
地址:**市**区迎宾路358号
联系方式:0898-****9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省**市**区建港**10栋7楼705室
联系方式:0898-****59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898-****5906
****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