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第三批)——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第三批)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第三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省**市**市杏山旅游管理区院内10号 | 254000.00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第三批)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沈囝 | 豫141********07143 |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方波(组长)、王磊(业主代表)、黄明义。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3048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刘集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3****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155****408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155****4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