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村村集体文化活动教育 基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0-28 22:27 至 2025-12-27 22:27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 | 地块面积(m2) | 14736.0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商业服务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伊旗苏布尔嘎镇**村 | |||
| 经度 | 109.371734 | 纬度 | 39.44809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04 至 2025-08-3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张健 | 单位联系电话 | 135****5781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吴智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511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张健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135****5781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5****5781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苏布尔嘎镇**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村村****基地调查区地块位于**市伊 金霍洛旗伊旗苏布尔嘎镇**村中,益丰寨以北、黑炭淖尔沟以东、**村庄以 西、黑炭淖尔沟以南。****中心经纬度为:E109.371734°,N39.448098°,本 次调查地块分为四块分别是 JZD_0、JZD_1、JZD_2、JZD_3,地块占地面积分 别为 397.32m2、2959.31m2、5647.90m2、5731.48m2,总计 14736.01m2。在经过 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后,该地 块内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也没有地 下罐槽、管道,地块现场无异味,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不存在不明固体废物堆 场,调查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相邻地块及周边 1km 范围内主要为草地、林地、 耕地、沟渠、地表水、企业、村庄。 经过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无化工、金属冶炼、焦化、 电镀、采矿等重污染行业生产历史,无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及处置活动。经过分 析不存在明确的、可能造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故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造成污染可能性较低。 本次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布设了 27 个检测点,地块外布设了 2 个对照点, 开展快筛检测,土壤快筛结果均无异常。调查地块在调查期间关注区域土壤的环 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本次调査认为:****村村集体文化活 ****基地调查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明确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 周围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 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该地块不是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 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