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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0万吨岩棉生产线扩产及节能环保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岩棉生产线扩产及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年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园区****厂区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情况说明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5.****.28~2025.****.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张建荣
联系电话:152****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