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100.26元,投标单价合计(含税):106.28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个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中标候选人第2名:**市兆信****公司,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97.87元,投标单价合计(含税):103.74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个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109.93元,投标单价合计(含税):116.53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个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谢雪芳;
中标候选人(**市兆信****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向晨阳;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革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市兆信****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市兆信****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中标****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三、其他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
本次公告同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信息化厅招标监管处和********小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卷烟厂
联系人:湛斌
电话:0915-****6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张望、刘永红、魏小旖
电话:029-****7597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