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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质疑人地址:**市科园大道68号**高新区软件园二期9号楼第三层301-316号房
邮政编码:530000
法定代表人:胡永
授权委托人:胡森 联系电话:134****1500
联系地址:**市科园大道68号**高新区软件园二期9号楼第三层301-316号房
二、质疑答复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红军标语楼安防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原件1份,****公司高度重视,并在接到质疑函的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认真审阅。此质疑函内容中未附上获取采购文件的回执、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佐证材料证明,我司也无法确认是否符合受理质疑的相关规定,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0.2条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司的尊重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采购人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贵单位质疑函中所提及的质疑事项回复如下:
具体答复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10.****.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