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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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惠科发〔2025〕9号)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再生**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再生**行业在供给端、产量和回收量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或波动变化,需求端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短缺问题日益突出。为有效提高该区域的再生**回收利用能力,减少环境污染,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提高民众生活水平,亟需实施该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西河桥片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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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8368.76平方米(约合178亩),总建筑面积25906.69平方米,预计年处理总量35.24万吨。
建设内容包括:**门房1栋、综合楼1栋、废品回收仓库4栋及其室外外网工程、屋顶光伏、**区“工业互联网+再生**综合利用平台”建设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11月—2026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5021.21万元,其中工程费12594.71万元,其他费1060.94万元,预备费1365.56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局审批。
附件:《**市**区再生**综合利用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