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竹丝湖野菱清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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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改善牛埠镇竹丝湖生态环境,保障湖泊生态平衡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现对【2025年竹丝湖野菱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标的底价:3万元;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作业期限: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月4日,为期45天。原则上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完成作业,不得中途停止或放弃。

3.作业范围:牛埠镇所辖的竹丝湖水域。

4.作业方式:采用船泵吸取,同时在湖内作业的船只不得超过5条,需分区域作业。

5.作业工具与费用:中标方自行准备清理作业工具如船只、机械等,自行配备清理人员,野菱(清理)吸取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个人或企业。

若以个人名义投标,个人须具有类似水域治理或水生植物清理项目经验,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若以企业名义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域治理、水生植物清理等相关业务。

三、投标文件

(一)以个人名义投标

1. 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类似项目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

3. 项目报价单。报价单请用模板,内容需填写完整;

4. 保证金付款回单,回单上缴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字保持一致。

注意:所有投标文件须投标人本人签字确认,材料不全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资质不符的等均作无效标处理。

(二)以企业名义投标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企业法人授权他人代理,则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附上企业法人和被委托人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项目报价单。报价单请用模板,内容需填写完整;

4. 保证金付款回单,回单上缴****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注意:所有投标文件盖章后方为有效标书,材料不全的、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资质不符的等均作无效标处理。

四、定标方式

各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高者为中标方。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以个人名义投标,则须投标人本人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8:00至2025年11月4日下午16:30。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办公室。标书代写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11月5日上午9:00

地点:****会议室

七、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保证金功能,一是合同签订前作为中标方按期如约签订合同并履行的保证。二是合同生效后若中标方有违约行为,保证金予以扣除。

1. 保证金:人民币¥10万(拾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交款至****账户。

2. 财政账户开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市农行牛埠支行

帐号:121********008469

3. 保证金处理

(1)中标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合同签订前如非招标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扣除中标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取消该中标方的中标资格。

(2)双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因中标方违约行为,招标方扣除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3)中标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标的进行重新公告。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中标方不得报名参加投标。

(4)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予以退还;未竞得本标的投标方,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及时退还。

八、其他

1. 若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本次招标流标。

2. 若已提交投标资料,但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到现场,投标同样有效。标书代写

九、与标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投标方已对标的有关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2. 中标方仅限野菱吸取,及少量芡实,不得偷吸竹丝湖内任何水生动物如螺、水蚯蚓(俗名红虫)等。吸取过程中,吸取上来的及时做好筛分,还入**,违者据情扣除保证金,同时依法处置。

3.中标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自觉维护竹丝湖水域环境,作业期间,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在作业期间,中标方必须确保自身安全,涵盖运输、生产以及生活等各个环节。中标方需对作业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风险与责任全权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 中标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因违反法律规定被相关部门取消清理资格或因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在约定清理期间,镇政府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约违法现象有权立即制止,终止合同。

6. 中标方须保护竹丝湖水域水质,同时,不得损坏湖内一切渔业设施和文旅设施。若损坏,必须按值赔偿。

7.中标方须保证竹丝湖水面的清洁和涉及路面的清洁。作业过程中要小心谨慎,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涉及的路面在作业过程中,如果产生污物要及时冲洗,确保清理期间竹丝湖周边安全和环境卫生。

8.清理期满后,中标方须停止在竹丝湖水域范围内野菱清理作业,并自期满后立即撤走清理工具及其他相关设施,否则,视同中标方自动放弃相关设施、设备所有权,招标方有权自行处置,中标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清理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对湖面垃圾杂物等清理工作,并通过招标方验收。

9. 投标方对拟定的公告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10. 本公告中招标方按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时,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中标方指定的签收地点,无论中标方是否签收,视为通知已到达。

十、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联系人:俞芳芳

联系电话:0553-****014


附件:2025年竹丝湖野菱清理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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