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生成日期:2025-10-29 |
| 青生发〔2025〕168号 | 关键字:|
| 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
青生发〔2025〕168号
********油田****油田2024-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公司****公司:
你公司《****油田****油田2024-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海西州****油田,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已开发的乌4井区、乌101井区和南参2加密布井实施钻井51口油井,在乌4井区、乌5井区和扎探2加密布井实施钻井19口注水井,新增产能3.37×104t。**单井集油管线10km,集输支线1km,注水干线5km,单井注水管线10km。配套供电、通信、自控等工程。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省矿产**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我厅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和控制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以新带老”措施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完成6#一体化集油橇建设,将就近的单井罐井场改造为密闭集输;制定集输系统密闭化改造方案,加快剩余单井罐密闭集输改造工作,逐步停用单井加热炉,减少加热炉废气排放。2025年8月前完成废润滑油暂存区域防流散设施设置,防止废润滑油包装桶意外破损或倒伏造成的液体流散。以上措施应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并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控制井场、管线、道路等地面工程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划定施工机械运行线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不得随意增设便道,井场材料整齐堆放,占地应符**业标准规定,减少对项目区砾幕、结皮及原始地貌的破坏。管线施工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回填。项目所在地区属于柴达木盆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有关措施。施工结束后,因地制宜进行地貌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全面做好设施设备拆除、固井封井、场地清理平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用于配置泥浆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区设置移动厕所,****油田生活公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油田采出水及洗井、修井废水依托乌南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回注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酸化压裂返排液严格按照规定带罐作业,作业结束后统一****公司****处理站处理。严格落实回注井水质监测、回注压力监控、套管压力监控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回注井日常运行管理。各类污废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车辆限量装载、车厢密闭或遮盖、限速等措施控制道路运输扬尘。使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工艺流程,定期对阀组、阀门巡检,加强设备的保养和定期维修,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严格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加热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拉运至****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拉运****填埋场处理。废弃水基泥浆及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所产生的废弃泥浆、岩屑收集到井场暂存罐存放后****处理站****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泥饼取样检测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水基钻井废弃物处理处置及**化利用技术规范》(SY/T7466-2020)标准后用于铺垫井场。废润滑油进入原油集输流程**化利用。落地油、含油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采油二厂危废贮存池,废含油防渗膜、废油桶、废涂料桶及烧碱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采油二厂危废贮存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及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工作以及台账记录工作。
(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落实防渗措施,油罐区、采油区域、放喷池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泥浆循环系统、循环罐及固控系统、泥浆泵区、重浆罐、循环罐、材料区等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按要求做好土壤监测,发现监测结果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须对受损土壤采取控制和消除污染的措施。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钻井和井下作业操作规程,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防范井喷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加强对各类设备、阀门、管线等易发生泄漏设施巡查维护,强化自动化监控,避免跑冒滴漏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设置管线警示标识,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储备相应环境应急物资,事故状态下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废气、废水、土壤、噪声等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你公司应认真履行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进场施工前,主动与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对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报审。
六、****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环境局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原文和项目环境影****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