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3800mm宽厚板生产线项目(一期)及其配套连铸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审批
广西-防城港-港口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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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13554XP罗庆革
******壮族自治区**市**区
****开发区企****基地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钢铁3800mm宽厚板生产线项目(一期)及其配套连铸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C3120-C3120-炼钢
**壮族自治区**市**区
经度:108.38771 纬度: 21.5671**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局
2023-07-28
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3〕116号****
2020-05-29372000
37378.45****
914********13554XP****
914********13554XP**正大****公司
****0706MA5QBXU00X2024-10-15
2025-09-222025-10-2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2XrJ6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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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年产200万吨宽厚板。项目年产200万吨宽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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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倍尺坯二次切割——加热炉加热——轧制——热轧——冷却——热矫直——剪切——抛丸——冷矫直等。 原辅料主要为倍尺坯,加热炉燃料为高焦煤气,热处理炉采用高焦混合煤气作为燃料。 厂内大宗物料主物料主要采用货车装运、贮存过程无废气产生。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倍尺坯二次切割——加热炉加热——轧制——热轧——冷却——热矫直——剪切——抛丸——冷矫直等。 原辅料主要为倍尺坯,加热炉燃料为高焦煤气,热处理炉采用高焦混合煤气作为燃料。 厂内大宗物料主物料主要采用货车装运、贮存过程无废气产生。
工艺流程、参数不变; 主要原辅料、燃料成分不变,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但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排放量增加原因是:项目环评阶段废气污染物的核算方法采用“类比法、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验收核算废气污染物采用实测法,验收阶段核算的废气污染物更能准确核算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项目精炼炉废气、连铸结晶器废气、粗轧废气、精轧废气、抛丸废气、连铸结晶废气、冷矫直废气治理措施均采用高效除尘设施,加热炉和热处理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污染物治理效率未降低,治理工艺未变化,均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评阶段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因是环评阶段采用的核算方法与验收阶段核算方法的差异导致,项目实际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虽超过环评阶段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但未超过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总量控制指标。 厂内大宗物料转运、装卸或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有组织: ①LF炉精炼、上料及钢包热修产生的含尘烟气,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45m烟囱(DA166)外排; ②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的少量含尘烟气,采用结晶器排烟装置,将其引至二冷室内,利用二冷室内大量水蒸汽将其净化后,随二冷蒸汽排出; ③连铸浇铸、火焰切割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7m排气筒(DA167)排放; ④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10m高烟囱(DA168、DA169)排放; ⑤粗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170)排放; ⑥精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171)排放; ⑦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173)排放; ⑧冷矫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172)排气筒排放; ⑨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7m高烟囱(DA174)排放。 废气:无组织 ①炼钢辅料均外购,吨袋包装入厂暂存在仓库,铁合金通过现有铁合金皮带提供,通过卸料小车,将物料卸入18个铁合金高位料仓储存,上料皮带、卸料小车、上料皮带机安装平台、卸料小车除尘系统等利旧现有设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下料点设置吸尘罩控制尘源粉尘外逸; ②LF炉等产尘点加强集气能力,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轧钢车间封闭封闭设置,门窗非必要时关闭;轧制机组设高压水除鳞抑尘装置;粗轧机组、精轧机组、矫直机、抛丸机均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和除尘器。 ③现有炼钢车间为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三次除尘系统集气罩,钢包热修位等配套设置移动式吸尘罩,对逸散工艺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生产废水: 净环水系统:炼钢连铸净循环水系统主要为连铸除盐水半闭路系统间接冷却水、4#LF炉冷却及4#LF除尘器间接冷却水;轧钢净环水系统主要为加热炉、轧机润滑系统、液压系统、电机等间接冷却水。间接冷却水经各用户使用后仅水温升高,水质未受污染,回水均分别进入各自冷却塔冷却,冷却后水流入各自循环水池,再通过水泵加压至各工序循环使用,为了保持循环水水质,在各净环水系统设置强制排污系统,排水送相应生产单元浊环水系统做补充水; 浊环水系统:连铸浊环浊环回水经冲铁皮沟进入旋流沉淀池初步沉淀后,送至厂区现有化学除油器处理,经除油、沉淀后,出水自流至**连铸浊环热水池,经泵组加压供给**高速过滤器处理后,利用余压直接进入**3#板坯连铸泵房的浊环冷却塔冷却,冷却后,回到**水泵房的连铸浊环吸水井,再用泵送至车间循环使用,本系统强制排污水接至厂区污水管道,****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废气:有组织: ①LF精炼炉烟气经集尘罩收集、布袋除尘后通过47m排气筒(DA191)排放; ②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的少量含尘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4.5m高排气筒(DA186)排放; ③连铸浇铸、火焰切割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44.5m排气筒(DA194)排放; ④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10m高烟囱(DA190、DA196)排放; ⑤粗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201)排放; ⑥精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DA202)排放; ⑦抛丸粉尘经沉流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204)排放 ⑧冷矫直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7.3m高排气筒(DA203)排气筒排放; ⑨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7.3m高烟囱(DA199)排放。 废气:无组织 ①炼钢辅料均外购,吨袋包装入厂暂存在仓库,铁合金通过现有铁合金皮带提供,通过卸料小车,将物料卸入18个铁合金高位料仓储存,上料皮带、卸料小车、上料皮带机安装平台、卸料小车除尘系统等利旧现有设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下料点设置吸尘罩控制尘源粉尘外逸; ②LF炉等产尘点加强集气能力,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轧钢车间封闭封闭设置,门窗非必要时关闭;轧制机组设高压水除鳞抑尘装置;粗轧机组、精轧机组、矫直机、抛丸机均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和除尘器。 ③现有炼钢车间为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三次除尘系统集气罩,钢包热修位等配套设置移动式吸尘罩,对逸散工艺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生产废水: 净环水系统:炼钢连铸净循环水系统主要为连铸除盐水半闭路系统间接冷却水、4#LF炉冷却及4#LF除尘器间接冷却水;轧钢净环水系统主要为加热炉、轧机润滑系统、液压系统、电机等间接冷却水。间接冷却水经各用户使用后仅水温升高,水质未受污染,回水均分别进入各自冷却塔冷却,冷却后水流入各自循环水池,再通过水泵加压至各工序循环使用,为了保持循环水水质,在各净环水系统设置强制排污系统,排水送相应生产单元浊环水系统做补充水; 浊环水系统:连铸浊环浊环回水经冲铁皮沟进入旋流沉淀池初步沉淀后,送至厂区现有化学除油器处理,经除油、沉淀后,出水自流至**连铸浊环热水池,经泵组加压供给**高速过滤器处理后,利用余压直接进入**3#板坯连铸泵房的浊环冷却塔冷却,冷却后,回到**水泵房的连铸浊环吸水井,再用泵送至车间循环使用,本系统强制排污水接至厂区污水管道,****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的少量含尘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成有组织排放;抛丸粉尘除尘设施由布袋改成沉流式滤筒除尘;其余废气措施除部分排气筒增高外,其余处理措施无变化,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但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排放量增加原因是:项目环评阶段废气污染物的核算方法采用“类比法、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验收核算废气污染物采用实测法,验收阶段核算的废气污染物更能准确核算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项目精炼炉废气、连铸结晶器废气、粗轧废气、精轧废气、抛丸废气、连铸结晶废气、冷矫直废气治理措施均采用高效除尘设施,加热炉和热处理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污染物治理效率未降低,处理工艺未变化,均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评阶段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因是环评阶段采用的核算方法与验收阶段核算方法的差异导致,项目实际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虽超过环评阶段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但未超过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总量控制指标。 全厂废水最终去向不变,均为经处理后回用,无废水外排,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不涉及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燃料气采用管道运输,废水采取三级防范措施,重点部分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气采取高效除尘设施。项目燃料气采用管道运输,废水采取三级防范措施,重点部分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废气采取高效除尘设施。
废水治理措施未发生变化,原辅料运输方式未发生变化,重点部分已采取防腐、防渗处理,未导致环境风险增大; 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的少量含尘烟气由无组织排放变成有组织排放;抛丸粉尘除尘设施由布袋改成沉流式滤筒除尘;其余废气措施除部分排气筒增高外,其余处理措施无变化,项目未有可能导则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的环保措施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551.53 0 0 0 0
0 0 55.15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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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8.394 125.438 5114.48 0 0 3813.832 125.438 /
6617.909 385.683 10652.71 0 0 7003.592 385.683 /
4580.251 82.935 3917.29 0 0 4663.186 82.935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 净环水系统:炼钢连铸净循环水系统主要为连铸除盐水半闭路系统间接冷却水、4#LF炉冷却及4#LF除尘器间接冷却水;轧钢净环水系统主要为加热炉、轧机润滑系统、液压系统、电机等间接冷却水。间接冷却水经各用户使用后仅水温升高,水质未受污染,回水均分别进入各自冷却塔冷却,冷却后水流入各自循环水池,再通过水泵加压至各工序循环使用,为了保持循环水水质,在各净环水系统设置强制排污系统,排水送相应生产单元浊环水系统做补充水; 浊环水系统:连铸浊环浊环回水经冲铁皮沟进入旋流沉淀池初步沉淀后,送至厂区现有化学除油器处理,经除油、沉淀后,出水自流至**连铸浊环热水池,经泵组加压供给**高速过滤器处理后,利用余压直接进入**3#板坯连铸泵房的浊环冷却塔冷却,冷却后,回到**水泵房的连铸浊环吸水井,再用泵送至车间循环使用,本系统强制排污水接至厂区污水管道,****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 生产废水: 净环水系统:炼钢连铸净循环水系统主要为连铸除盐水半闭路系统间接冷却水、4#LF炉冷却及4#LF除尘器间接冷却水;轧钢净环水系统主要为加热炉、轧机润滑系统、液压系统、电机等间接冷却水。间接冷却水经各用户使用后仅水温升高,水质未受污染,回水均分别进入各自冷却塔冷却,冷却后水流入各自循环水池,再通过水泵加压至各工序循环使用,为了保持循环水水质,在各净环水系统设置强制排污系统,排水送相应生产单元浊环水系统做补充水; 浊环水系统:连铸浊环浊环回水经冲铁皮沟进入旋流沉淀池初步沉淀后,送至厂区现有化学除油器处理,经除油、沉淀后,出水自流至**连铸浊环热水池,经泵组加压供给**高速过滤器处理后,利用余压直接进入**3#板坯连铸泵房的浊环冷却塔冷却,冷却后,回到**水泵房的连铸浊环吸水井,再用泵送至车间循环使用,本系统强制排污水接至厂区污水管道,****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根据监测结果,****处理站对COD、氨氮、TN、TP、氟化物、六价铬、铁、锌、砷、汞的平均去除效率分别为61.3%、74.1%、13.6%、38.2%、14.4%、63.4%、84.9%、77.6%、75.0%、93.5%,去除效率满足设计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处理站对COD、BOD5、氨氮、TN、TP、动植物油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3%、15.2%、98.4%、64.0%、97.0%、58.4%,去除效率满足设计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LF炉精炼、上料及钢包热修产生的含尘烟气,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45m烟囱外排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LF炉精炼、上料及钢包热修产生的含尘烟气,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47m烟囱外排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废气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 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的少量含尘烟气,采用结晶器排烟装置,将其引至二冷室内,利用二冷室内大量水蒸汽将其净化后,随二冷蒸汽排出; ③连铸浇铸、火焰切割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7m排气筒排放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连铸结晶器加保护渣时产生的少量含尘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4.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废气能够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3 连铸浇铸、火焰切割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27m排气筒排放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连铸浇铸、火焰切割烟气经布袋除尘后通过44.5m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废气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 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10m高烟囱排放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的超低排放限值 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10m高烟囱排放 废气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5 粗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粗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废气能够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6 精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精轧机轧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旋涡式湿法除尘处理后通过36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废气能够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7 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抛丸粉尘经沉流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废气能够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8 冷矫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气筒排放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冷矫直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7.3m高排气筒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废气能够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9 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7m高烟囱排放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的超低排放限值 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7.3m高烟囱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中的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10 ①炼钢辅料均外购,吨袋包装入厂暂存在仓库,铁合金通过现有铁合金皮带提供,通过卸料小车,将物料卸入18个铁合金高位料仓储存,上料皮带、卸料小车、上料皮带机安装平台、卸料小车除尘系统等利旧现有设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下料点设置吸尘罩控制尘源粉尘外逸;现有炼钢车间为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三次除尘系统集气罩,钢包热修位等配套设置移动式吸尘罩,对逸散工艺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①炼钢辅料均外购,吨袋包装入厂暂存在仓库,铁合金通过现有铁合金皮带提供,通过卸料小车,将物料卸入18个铁合金高位料仓储存,上料皮带、卸料小车、上料皮带机安装平台、卸料小车除尘系统等利旧现有设施,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皮带,下料点设置吸尘罩控制尘源粉尘外逸;现有炼钢车间为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三次除尘系统集气罩,钢包热修位等配套设置移动式吸尘罩,对逸散工艺废气进一步收集处理,降低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炼钢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4**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11 LF炉等产尘点加强集气能力,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轧钢车间封闭封闭设置,门窗非必要时关闭;轧制机组设高压水除鳞抑尘装置;粗轧机组、精轧机组、矫直机、抛丸机均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和除尘器。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LF炉等产尘点加强集气能力,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轧钢车间封闭封闭设置,门窗非必要时关闭;轧制机组设高压水除鳞抑尘装置;粗轧机组、精轧机组、矫直机、抛丸机均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和除尘器。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宽厚板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12 车间均为封闭设置,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车间均为封闭设置,加强车间管理,定期洒水降尘和清扫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布设在生产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隔音罩、隔音板隔声、厂房隔声措施后排放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布设在生产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隔音罩、隔音板隔声、厂房隔声措施后排放 根据验收期间对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保护措施。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厂区各项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对水质、水位进行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依托厂区地下水监控井,按自行监测计划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LF精炼渣、布袋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热轧氧化铁皮收集后回用于烧结配料;铸余渣、切头尾、废坯、钢材剪切废料收集后返回炼钢;废耐火材料回收其中可用部分后,****材料厂作为骨料使用或用于填坑、铺路;油水分离废油、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油水分离废油定期返回焦化配煤,废润滑油委托****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落实。LF精炼渣、布袋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热轧氧化铁皮收集后回用于烧结配料;铸余渣、切头尾、废坯、钢材剪切废料收集后返回炼钢;废耐火材料回收其中可用部分后,****材料厂作为骨料使用或用于填坑、铺路;油水分离废油、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油水分离废油定期返回焦化配煤,废润滑油委托****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依托的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已按照GB18599-2020要求建设,依托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GB18579-2023要求进行建设。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项目已制订并备案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50602-2025-027-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基地现有办公楼、基地生活区、食堂等办公生活设施;炼钢连铸浊环水系统:连铸机二冷段喷水冷却产生的含氧化铁皮和少量油的废水,经旋流沉淀池除去大块铁皮后,一部分水送回车间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水经依托现有化学除油器、高速过滤器进一步去除细小铁皮和油,再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塔定排水(****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钢铁生产;宽厚板生产线浊循环水A系统:轧辊冷却水、高压水除鳞水及冲氧化铁皮水,经旋流池、稀土磁盘净化装置、以及高速过滤器过滤,并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钢铁生产;浊循环水B系统:加速冷却水部分水经过滤器过滤、冷却塔冷却后,与另一部分仅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的水混合后循环使用,****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钢铁生产。****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一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3500m3。****基地现有危废暂存设施贮存。****基地一般固废间。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监控井。依托基地现有办公楼、基地生活区、食堂等办公生活设施;炼钢连铸浊环水系统:连铸机二冷段喷水冷却产生的含氧化铁皮和少量油的废水,经旋流沉淀池除去大块铁皮后,一部分水送回车间冲氧化铁皮,另一部分水经依托现有化学除油器、高速过滤器进一步去除细小铁皮和油,再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冷却塔定排水(****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钢铁生产;宽厚板生产线浊循环水A系统:轧辊冷却水、高压水除鳞水及冲氧化铁皮水,经旋流池、稀土磁盘净化装置、以及高速过滤器过滤,并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钢铁生产;浊循环水B系统:加速冷却水部分水经过滤器过滤、冷却塔冷却后,与另一部分仅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的水混合后循环使用,****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钢铁生产。****基地****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站一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3500m3。****基地现有危废暂存设施贮存。****基地一般固废间。依托厂区现有地下水监控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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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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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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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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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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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擅自投入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将按照报告书中的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监测,项目已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已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建设和试运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本报告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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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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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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