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昱晨)

审批
河北-衡水-安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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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2025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昱晨)
发布日期:2025-10-29 09:26: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677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编:0536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800吨高端纳米晶带材项目

**省**市**县**镇**路为民街交叉口东行100米**

****

******公司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购置中频感应电炉、连续辊压成型线、缠绕机等共计19台(套),建设年产800吨高端纳米晶带材项目。

1、项目投料、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6-2020)表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密闭车间,加强收集效率,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A.1 厂区内颗粒物、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2、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厂家回收、不合格品、除尘灰收集后回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行政审批局备案(安审批备案【2025】227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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