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锅炉制造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508
联系地址:衡****生态环境局**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锅炉制造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云集片区兴园路163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200万元在**省**市****开发区云集片区兴园路163号建设****锅炉制造改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4137m2,主要建设内容为1#、2#、3#、4#厂房和配套公辅、环保设施等,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可年生产锅炉20台(370蒸吨)、结构件120吨,年加工零部件72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喷漆房1#废气和喷塑固化1#废气一起经干式过滤+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2#废气、喷塑固化2#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2#一起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1#直接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切割、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废气经滤芯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钻孔、刮腻子、腻子打磨废气经厂房阻隔、室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机加有机废气、有机物料暂存废气经厂房阻隔、加强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水压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县城乡****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外排湘江。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来源于喷塑机、风机、喷砂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焊渣、废钢砂、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测试水池污泥等;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油废金属、废乳化液、废油漆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废钢砂和塑粉收尘机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测试水池污泥定期清掏,清掏的污泥不在厂内暂存,直接外售用于制砖、铺路、作掺烧燃料等;其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